<track id="xp31v"></track>
      <nobr id="xp31v"><rp id="xp31v"><rp id="xp31v"></rp></rp></nobr>

        <i id="xp31v"></i>

          當前位置:中國伊春 > 政務 > 公開文件 > 政府辦文件

          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伊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9-08-30 來源: 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伊政辦規〔20198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中、省屬各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伊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830

           

           

          伊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推進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辦規〔20191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我省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整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資源,提高審批效率,降低審批成本,營造良好的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二)改革內容。對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進行全流程、全覆蓋改革。改革范圍包括房屋建筑、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全過程,包含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

          (三)主要目標。20198月底,初步建成伊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120個工作日以內(包括行政審批、備案和由審批部門組織、委托或購買服務的技術審查和中介服務以及市政公用服務報裝等事項的辦理時間)。到2019年底,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到2020年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到100個工作日以內,基本建成符合國家要求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二、統一審批流程

          (四)精簡審批環節。一是精減審批事項和條件。對目前所有項目審批事項和申報材料進行再梳理、再精簡,取消不合規、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事項。對于保留的審批事項,要盡量減少審批前置條件和證明材料。二是下放審批權限。進一步加大放權力度,按照“權責一致、重心下移、減少層級”的原則,對縣(市)、區有能力承接的審批事項,下放或委托縣(市)、區實施。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監管制度,指導各地做好下放事項承接。三是合并審批事項。對工程建設項目合并審批職能進行整合,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合并審批機制,對同一審批階段的多個審批、審查事項或同一部門實施的內容相近的審批、審查事項進行整合,從根本上解決項目審批存在的互為前置問題。四是轉變管理方式。對于能夠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五是調整審批時序。完善相應制度設計,讓審批時序更加符合工作實際。

          (五)規范審批事項。按照“合法、精簡、高效”的原則,實行全市統一的審批事項清單管理,明確各項審批事項的事項名稱、適用范圍、前置條件、申請材料、審批時限和法律依據,并實行動態管理。各地、各相關部門不得擅自增加清單外審批事項,如有超出省政府審批事項清單范圍的,要報省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六)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實行“一家牽頭、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和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由市自然資源局牽頭;施工許可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由市住建局牽頭;其他行政許可、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事項并聯辦理。牽頭部門應當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嚴格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規定的時限完成審批。

          (七)分類制定審批流程。依據國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范文本,結合伊春實際,將工程建設項目劃分為自有土地政府投資類、招拍掛備案工業廠房(倉儲)類、自有土地劃撥備案類、市政管線改造(占挖道)基礎設施類等20個建設項目的審批流程。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對于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并為一個階段。

          (八)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制定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管理辦法,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按照“統一時間、集中組織、一次驗收”的原則,實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建、人防、檔案、市政公用事業服務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出具驗收意見。對驗收涉及的測量事項,實行“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

          (九)推行區域評估。轉變項目評價方式,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整合項目前期所涉及的各類評估事項,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水土保持評價、洪水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資源論證等評估評價事項實行區域評估,并實現評估評價成果共享。區域內建設項目不再單獨組織評估評審。制定出臺區域評估實施細則,做好指導協調、政策解讀和推廣等工作。

          (十)推行告知承諾制。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產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夠通過事中、事后監管滿足行政許可條件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事項,申請人書面承諾在一定期限內滿足行政許可條件的,可以根據申請人信用等情況先行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對已經實施區域評估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應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臺

          (十一)建立審批管理平臺。20198月底前,初步建成覆蓋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市)、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滿足“統一受理、并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信息共享”等要求。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等相關審批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統一賦碼,做到審批過程、審批結果實時傳送,“一網通辦”。其中,涉密工程按照有關保密要求執行。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十二)“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統籌整合各類規劃,劃定各類控制線,建立健全“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健全各類規劃統籌和協調機制。以“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為基礎,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對工程建設項目提出的建設條件以及需要開展的評估評價事項等要求,全面梳理各類規劃與空間管控要素,整合空間管控數據,完成差異圖斑分析,形成城鄉統籌、全域覆蓋、要素疊加的“一本規劃”“一張藍圖”。

          (十三)“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深化“只進一扇門”綜合服務改革,深入推進整合各部門和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窗口。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專區和窗口,建立完善“前臺受理、后臺審核”機制,實現統一收件、統一出件的“一個窗口”服務和管理。推行“審批代辦制”,最大限度減少企業辦理審批耗費的人力、物力、精力。

          (十四)“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各審批階段牽頭部門要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分階段制作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由各審批部門共同使用。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要共享申報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清理審批服務中的模糊條款,類似“其他材料”“有關材料”等一律明確具體內容,不能明確且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一律取消。

          (十五)“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的審批制度,以及牽頭部門負責制、審批協調機制、跟蹤督辦機制、“多規合一”協同機制、審批體外運行責任追究制等各項配套制度。加快完成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規范的立改廢釋工作。

          五、統一監管方式

          (十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原則,積極探索建立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適應的監管體系,制定事中、事后監管相關制度,明確監管內容和方式。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要依法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十七)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平臺,實行紅黑名單制度,將企業和中介機構守信行為和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不良行為記入聯合激勵、懲戒合作備忘錄并向社會公開,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十八)規范中介和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和市政公用事業服務管理制度,明確并公開各類中介服務標準、辦事流程、辦理時限、收費標準,市政公用事業服務要全部入駐政務服務大廳。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對中介服務行為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監管。鼓勵發展具有多種資質的綜合性中介機構。

          六、統籌組織實施

          (十九)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已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政府直屬部門及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伊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各地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二十)嚴格督促落實。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列入市直部門績效考評管理。建立專項督導制度,制定評估評價辦法,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改革進展進行全面評估。建立信息公開制度,改革方案、審批流程、審批事項清單、配套制度、評估評價標準、工作進度、評估評價結果和投訴舉報核查情況,應當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各地、各部門每半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二十一)做好培訓和宣傳引導。制定培訓計劃,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對相關負責人、工作人員和申請人進行業務培訓,確保改革工作順暢運行。廣泛宣傳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工作進展和階段成果,引導企業和社會公眾充分知曉改革內容,準確把握相關政策,自覺應用改革成果,為順利推進改革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附件:伊春市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任務分解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