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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伊春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
          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9-06-18 來源: 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伊政辦發〔2019〕1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中、省屬各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伊春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618

           

          伊春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

          審核制度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工作,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辦發〔20192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我省重要講話精神和對伊春特指要求,貫徹落實省委十二屆四次全會和市委十二屆三次全會精神,堅持依法規范、執法為民、務實高效、改革創新、統籌協調的原則,在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全面推行“三項制度”,有效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執法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行為,做到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全程記載、執法全過程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行政執法能力、水平整體大幅提升,行政執法行為被糾錯率明顯下降,為全面實施依法治市、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要點

          各級政府及其行政執法機關(含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下同)全面推行“三項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確保行政執法權力在陽光下透明運行。

          (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各級政府要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歸集所屬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信息,并實現與上級政府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的對接。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明確公示內容的采集、傳遞、審核、發布職責,規范信息公示內容的格式、標準。及時通過執法信息公示平臺、政府網站及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平臺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基本信息、結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依法確需公開的,要作適當處理后公開。發現公開的行政執法信息不準確的,要及時予以更正。

          1.強化事前公開

          1)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本系統省級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具體辦法,構建分工明確、職責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執法信息公示運行機制。

          省級行政主管部門未制定具體辦法的,市直各行政執法機關應自行制定,指導本系統縣區部門實施,并于2019630日前報送市司法局備案。

          2)編制行政執法權責清單。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結合“放管服”改革推進方案、營商環境整治方案和權責清單等,編制本單位《行政執法權責清單》,全面、準確梳理行政執法主體、職責、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等事前公開內容,經本單位法制機構審核后予以公示。

          市直各行政執法機關應于2019630日前,將本單位《行政執法權責清單》報送市司法局統一匯總后,在市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于2019630日前,將所屬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權責清單》統一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3)編制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結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編制本單位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主體、依據、對象、內容、方式、比例和頻次等,向社會公布,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修訂和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編制和動態調整工作, 市直各行政執法機關配合。

          4)公布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根據法律法規授權和“三定規定”,向社會公布行政執法主體名稱、經費來源、隊伍編制狀況、執法職責和權限、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投訴舉報電話等。其中依法開展委托執法的,應當注明受委托組織的有關情況和委托執法協議。各級政府要將所屬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統一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5)公布行政執法人員名單。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將所屬行政執法人員的姓名、單位、職務、證件編號、執法類別等,在本級政府和部門門戶網站公布,接受監督;實行行政執法人員動態管理,建立行政執法人員退出機制。

          6)公布行政執法服務指南。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根據各自行政執法權力和部門責任,編制并公布《行政執法服務指南》,明確行政執法事項名稱、受理機構、審批機構、受理條件、申請材料、優惠政策、辦理時限、辦公時間、辦公地址和辦公電話等,方便群眾辦事,提高行政效率。

          市直各行政執法機關應于2019630日前公布本單位《行政執法服務指南》,并報送市司法局備案。

          7)公布行政執法流程圖。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部門實際,完善行政執法程序,編制并公布行政執法流程圖,明確行政執法活動步驟和環節,優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能。

          市直各行政執法機關應于2019630日前公布本單位行政執法流程圖,并報送市司法局備案。

          2.規范事中公示

          1)行政執法人員要按照《黑龍江省行政執法與監督條例》的要求,持證上崗、亮證執法。未經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送達執法文書等執法活動時,必須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向當事人和相關人員表明身份,鼓勵采取佩戴執法證件的方式,執法全程公示執法身份。國家規定統一著執法服裝、執法標識的,執法時要按規定著裝、佩戴標識。

          市司法局具體負責全市行政執法證件的審核、監督和管理工作。

          2)嚴格履行行政執法告知程序。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等執法活動時,要出具執法文書,主動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享有陳述、申辯、申請聽證、申請回避等法定權利和依法配合執法等法定義務等內容。

          3)加強政務服務窗口管理。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明確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服務窗口工作職責。政務服務窗口要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員單位、姓名、職務、執法種類和服務事項、崗位職責、申請材料示范文本、辦理進度查詢、咨詢服務、投訴舉報等信息。

          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牽頭負責加強政務服務窗口管理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各行政執法機關配合。

          3.加強事后公開

          1)行政執法結果對外公示。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建立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公開本機關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并報本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市直各行政執法機關應于每年131日前,將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報送省級主管部門和市司法局。

          (二)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行政執法機關要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過程進行記錄,并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行政執法類別,制定本單位執法全過程記錄具體辦法,明確執法環節記錄的內容、方式、載體以及執法記錄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執法全過程記錄的工作機制。

          市直各行政執法機關應于2019630日前,將本單位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報送市司法局備案。

          2.規范行政執法用語、執法文書。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依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司法部制定的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格式標準基礎上,研究制定執法規范用語和執法文書制作指引,規范行政執法的重要事項和關鍵環節,做到文字記錄合法規范、客觀全面、及時準確。加快建設行政執法辦案系統,保留行政執法文書電子文本,提高執法文書和執法案卷信息化水平。

          3.規范音像記錄。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根據行政執法行為的不同類別、階段、環節,采用相應音像記錄形式,充分發揮音像記錄直觀有力的證據作用、規范執法的監督作用、依法履職的保障作用。

          1)配備執法音像記錄設備。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根據執法需要,配備相關音像記錄設備。執法記錄儀或者手持執法終端的配備比例,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類配備標準:適用于執法人員、執法任務和音像記錄執法環節多的行政執法機關,原則上不少于每2名執法人員一臺。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草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衛健委執行A類配備標準。

          B類配備標準:適用于執法人員、執法任務和音像記錄執法環節較多的行政執法機關,原則上不少于每3名執法人員一臺。

          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水務局、市審計局、市司法局、市體育局、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市人防辦執行B類配備標準。

          C類配備標準:適用于執法人員、執法任務和音像記錄執法環節較少的行政執法機關,根據執法需要合理確定配備數量。

          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金融服務局、市科技局、市統計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醫療保障局執行C類配備標準。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音像記錄設備配備費用,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在安排部門預算時予以統籌保障。

          2)音像記錄制度、用語規范和配備原則。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建立健全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明確執法音像記錄的設備配備、使用規范、記錄要素、存儲應用、監督管理等要求。研究制定執法音像記錄行為用語指引,指導執法人員規范文明開展音像記錄。配備音像記錄設備、建設詢問室和聽證室等音像記錄場所,要按照工作必需、厲行節約、性能適度、安全穩定、適量夠用的原則,結合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和本部門執法具體情況確定,不搞“一刀切”。

          市直各行政執法機關應于2019630日前,將本單位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報送市司法局備案。

          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分別制作本系統《音像記錄規范演示視頻片》,作為音像記錄的模板,指導下級行政執法機關開展音像記錄,并供其他行政執法機關參考。

          3)做好音像記錄與文字記錄的銜接工作。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充分考慮音像記錄方式的必要性、適當性和實效性,對文字記錄能夠全面有效記錄執法行為的,可以不進行音像記錄;對查封扣押財產、強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記錄;對現場執法、調查取證、舉行聽證、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音像記錄。

          4.嚴格記錄歸檔

          1)完善執法案卷管理制度。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制定執法案卷管理制度,明確對執法臺賬和法律文書的制作、使用、管理等相關內容。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行政執法行為終結之日起30日內,將行政執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記錄資料形成相應案卷,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歸檔、保存。音像記錄制作完成后,行政執法人員不得自行保管,應在24小時內按要求將信息儲存至執法信息系統或本單位專用存儲器。

          市直各行政執法機關應于2019630日前,將本單位執法案卷管理制度報送市司法局備案。

          2)探索信息化記錄存儲方式。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積極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刪改的信息化記錄存儲方式,通過技術手段對同一執法對象的文字記錄、音像記錄進行集中儲存。建立健全基于互聯網、電子認證、電子簽章的行政執法全過程數據化記錄工作機制,形成業務流程清晰、數據鏈條完整、數據安全有保障的數字化歸檔管理制度。

          5.發揮記錄作用

          1)加強記錄信息調閱監督。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建立健全記錄信息調閱監督制度,加強記錄資料的調閱審核、監督,做到實時調閱,保證在執法決定作出前各環節審核文字記錄資料的同時,可調閱相應的音像記錄資料,確保行政執法文字記錄、音像記錄規范、合法、有效。

          市直各行政執法機關應于2019630日前,將本單位記錄信息調閱監督制度報送市司法局備案。

          2)強化記錄實效。要加強全過程記錄信息的事后分析應用,充分發揮其在案卷評查、執法監督、評議考核、輿情應對、行政決策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工作中的積極作用,要善于統計分析記錄資料信息,發現行政執法薄弱環節,改進執法工作,充分發揮全過程記錄實效,依法公正維護執法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三)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是確保行政執法機關作出的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有效的關鍵環節。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1.明確審核機構

          1)重大執法決定由法制審核機構負責審核。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之前,由該行政執法機關負責法制審核工作的機構(以下統稱法制審核機構)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并由專人負責。

          2)加強法制審核隊伍建設。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法制審核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員調整充實到法制審核崗位,配強工作力量,使法制審核人員的配置與形勢任務相適應,原則上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的法制審核人員不少于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7%

          3)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才作用。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法制審核工作中的作用,對于存在法制審核專業人員數量不足、分布不均等問題的行政執法機關,可以調用本系統內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到法制審核崗位,實現法律專業人才資源共享。

          2.明確審核范圍

          1)法制審核的范圍。各級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作出決定前進行法制審核:

          ①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引發社會風險的;

          ②直接關系行政相對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權益的;

          ③經過聽證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的;

          ④案件情況疑難復雜、涉及多個法律關系的;

          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進行法制審核的。

          2)制定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結合本機關行政執法行為的類別、執法層級、所屬領域、涉案金額等因素,制定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上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對下一級執法機關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編制工作的指導,明確重大執法決定事項的標準。

          3.明確審核內容

          1)法制審核的內容。法制審核機構對擬作出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審核:

          ①行政執法主體是否合法,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

          ②行政執法程序是否合法;

          ③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合法充分;

          ④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裁量基準運用是否適當;

          ⑤執法是否超越執法機關法定權限;

          ⑥行政執法文書是否齊備、規范;

          ⑦違法行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等。

          上述情況的有關材料由行政執法承辦機構提交法制審核機構;法制審核機構認為提交材料不齊全的,可以要求承辦機構在指定時間內予以補充。

          2)提出書面審核意見。法制審核機構完成審核后,要根據不同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問題的書面審核意見。行政執法承辦機構要對法制審核機構提出的存在問題的審核意見進行研究,作出相應處理后再報送法制審核。

          4.明確審核責任

          1)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行政執法機關主要負責人是推動落實本機關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機關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負責。要結合實際,確定法制審核流程,明確送審材料報送要求和審核的方式、時限、責任,建立健全法制審核機構與行政執法承辦機構對審核意見不一致時的協調機制。

          2)行政執法承辦機構的責任。行政執法承辦機構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以及執法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程序的合法性負責。

          3)法制審核機構的責任。法制審核機構對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意見負責。

          4)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因行政執法承辦機構的承辦人員、負責法制審核的人員和審批行政執法決定的負責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等,導致行政執法決定錯誤,情節嚴重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執法信息管理,及時準確公示執法信息,實現行政執法全程留痕,法制審核流程規范有序。加快推進執法信息互聯互通共享,有效整合執法數據資源,為行政執法更規范、群眾辦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營商環境更優化奠定基礎。

          1.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各級政府要大力推進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已有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逐步構建操作信息化、文書數據化、過程痕跡化、責任明晰化、監督嚴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執法信息化體系。

          要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決策部署,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依托電子政務外網開展網上行政服務工作,全面推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辦公,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2.推進信息共享。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國家行政執法數據匯集和信息共享機制以及執法數據標準要求,充分利用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進跨地區、跨部門執法信息系統互聯互通。要認真梳理編制涉及各類行政執法的基準數據,建立以行政執法主體信息、權責清單信息、辦案信息、監督信息和統計分析信息等為主要內容的行政執法信息資源庫,逐步形成集數據儲存、數據共享功能為一體的行政執法數據中心。

          3.強化智能應用。推進人工智能技術在行政執法實踐中的運用,研究開發行政執法裁量智能輔助信息系統,發揮人工智能在證據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閱讀與分析中的作用。加強對行政執法大數據的分析和應用。通過提前預警、監測、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行政機關在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升行政立法、行政決策和風險防范水平,提高政府治理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及其行政執法機關要充分認識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在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法治政府、促進我省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中的重要作用,切實強化“四個意識”,把“三項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落實。

          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市委編辦、市政府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為成員單位的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也應當成立由有關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工作推進情況。

          (二)統籌協調推進

          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對“三項制度”推行工作的統籌協調,強化行業規范和標準統一,及時研究解決全面推行“三項制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同時,要加強對執法裝備配備和設施建設費用的預算保障,明確責任、規范管理,嚴禁將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6月底前各地、各單位要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報送市司法局備案。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三項制度”體系;建立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行政執法裁量基準、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投訴舉報以及行政執法考核監督等制度;按照國家及我省行政執法資格和證件管理相關規定,細化行政執法資格和證件管理制度,做好相關制度銜接工作,形成統籌行政執法各個環節的制度體系。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重視隊伍建設,加強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崗前培訓和崗位培訓制度,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和人員激勵機制。每年至少開展一次“三項制度”專題學習培訓會或者業務交流會,加強“三項制度”的學習和業務交流。要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要求,加強對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宣傳,為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加強督促檢查

          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機關目標考核單位要把“三項制度”推進情況作為“法治建設”考評指標之一,納入主要責任指標考評體系。各級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建立督查情況通報制度,堅持鼓勵先進與鞭策落后相結合,充分調動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對工作不力的要及時督促整改,對工作中出現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及人員要通報批評,依紀依法問責。由市司法局匯總后,報市政府審定。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于每年51日、111日前,將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情況報送市司法局。工作情況應當對照本方案具體要求逐項匯報,突出工作亮點、存在問題及工作措施建議。市司法局要不定期地對各地、各部門“三項制度”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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