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關于《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產教融合
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全面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深化我市產教融合發展,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全面提升人力資源質量,擴大就業創業范圍,增強創新轉型發展的內生動力。伊春市發改委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并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16個市直部門意見,起草了《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自2019年8月13日起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
希望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積極獻言獻策,意見和建議請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于8月26日前反饋至伊春市發改委。
電子郵件:ycsfgwshk@126.com
郵寄地址:伊春市人民政府7樓710室
聯系電話:0458-3878036
伊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行署),市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黑政辦規〔2018〕65號)精神,深化我市產教融合發展,全面提升人力資源質量,擴大就業創業范圍,增強創新轉型發展的內生動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主要目標
堅持統籌協調、共同推進,服務需求、優化結構,校企協同、合作育人的原則,逐步提高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程度,健全多元化辦學體制,全面推行校企協同育人,通過10年左右時間的努力,基本實現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良性互動的發展格局,需求導向的人才培養模式健全完善,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對本地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顯著增強。
二、構建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發展格局
(一)強化規劃引領。將產教融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優化教育和產業結構,將促進產教融合作為重要內容,明確產教融合發展措施、支持方式和實現途徑,謀劃扶持一批產教融合項目(責任單位:市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統籌職業教育與區域發展布局。推進職業教育布局結構調整及優化,推進職教園區建設,統籌考慮人口、生源、產業因素和職業教育發展趨勢,優化職業教育布局,提高職業教育專業與產業的契合度,加大產教融合力度。繼續加大職業教育基礎設施投入,積極爭取職業教育專項經費,不斷完善職業院校的培訓功能和配套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建立健全對接我市產業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圍繞我市五大主導產業,深入推進職業院校專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完善專業設置動態調整機制,形成對接產業、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的專業體系,打造一批特色骨干專業,推進專業教學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
(四)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按照市場需求和城市功能定位,探索建立學校與企業招工、培養、就業聯動機制,有機連接教育鏈、人才鏈、產業鏈。全面推行工學結合、校企融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養模式,通過廣泛開展技能競賽、綜合素質比武、崗位練兵等活動,努力使學生成為素質優良的勞動者和建設者,提高自身競爭力(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
三、強化企業重要主體作用
(五)拓寬企業參與途徑。鼓勵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堅持準入條件透明化、審批范圍最小化,細化標準、簡化流程、優化服務,改進辦學準入條件和審批環節。支持企業參與公辦職業學校辦學,探索企業以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職業學校辦學并享有相應權利的有效路徑(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導企業深度參與職業學校專業規劃、教學設計、課程設置、實習實訓等人才培養的各個環節,實現專業設置對接產業需求、課程內容對接職業標準、教學過程對接生產過程。鼓勵企業依托或聯合學校,建設實習實訓基地、技術工藝和產品開發中心及學生創新創業、員工培訓、技能鑒定等機構,共同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工信局會同有關部門)。
(七)開展生產性實習實訓。健全學生到企業實習實訓制度。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和職業院校,以引校進企、引企駐校、校企一體等多種合作方式,共建共享一批生產性實訓示范基地。在引企入校、工學結合的同時,保障學生享有獲得合理報酬的合法權益。完善和落實各項用工政策法規,由人社部門監督,實習單位與學校、學生三方簽訂實習協議,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從根本上保障實習生合法利益(責任單位:市教育局、發改委、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
(八)以企業為主體推進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引導高校將企業生產一線實際需求作為工程技術研究選題的重要來源。完善財政科技計劃管理,高校、科研機構牽頭申請的應用型、工程技術研究項目原則上應有行業企業參與并制訂成果轉化方案。支持高等院校、技師學院、研究開發機構通過設立流動崗位等方式吸引企業創新創業人才兼職從事技術專業和成果轉化。完善高校科研后評價體系,將成果轉化作為項目和人才評價重要內容(責任單位:市科技局、教育局、人社局、財政局、發改委、工信局會同有關部門)。
(九)強化企業職工教育培訓。落實企業職工培訓制度,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確保教育培訓經費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創新教育培訓方式,支持企業通過購買服務、學徒培養等方式與職業學校、高等學校聯合開展培訓。全面提升在崗職工的業務水平,定期開展以提升職業技能為重點的實用技術培訓。對不按規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訓經費并拒不改正的行為計入企業信用記錄(責任單位:市總工會、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
(十)發揮骨干企業引領作用。依托伊春市各行業骨干企業的優勢,職業院校積極配合,與北紅瑪瑙加工、北沉香加工、畜牧業企業、農林產品加工企業、林下經濟種養殖企業、中藥材基地建設、汽車修配廠、電商平臺等企業進行校企合作,把學生的培養引進到企業車間內進行,從而促進知識學習、技能實訓的統一。積極鼓勵全市各行業骨干企業聯合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共同組建產教融合集團(聯盟),帶動中小企業參與,推進實體化運作(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國資局、工商聯、教育局、人社局、發改委、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推進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改革
(十一)將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礎教育。大力倡導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崇尚技能的價值觀。把動手實踐內容納入中小學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推動職業教育向義務教育學段滲透,鼓勵有條件的普通中學開設職業類選修課程,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向普通中學開放,鼓勵學校聘請勞動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兼職授課(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發改委、總工會會同有關部門)。
(十二)推進產教協同育人。堅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辦學制度,推進職業學校和企業聯盟、與行業聯合、同園區聯結。大力發展校企雙制、工學一體的技工教育。深化全日制職業學校辦學體制改革,在技術性、實踐性較強的專業,全面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推動學校招生與企業招工相銜接,校企育人“雙重主體”,學生學徒“雙重身份”,學校、企業和學生三方權利義務關系明晰。確保實踐性教學課時不少于總課時的50%(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
(十三)加強產教融合師資隊伍建設。支持企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到學校任教,探索符合產教融合特點的教師資格標準和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允許職業學校依法依規自主聘請兼職教師和確定兼職報酬,實施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升計劃,推動職業學校與大中型企業合作建設“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雙師型”教師在企業工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審、考核、獎勵等方面權利。完善職業學校教師實踐制度,支持在職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鍛煉(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四)完善考試招生配套改革。繼續深化中高職貫通培養和“五年一貫制”、中職升本、專升本等培養模式,保留和深化上升學習通道。適當拓寬中職學校招生渠道(責任單位:市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
(十五)創新教育培訓服務供給。支持校企合作共建數字化培訓資源,鼓勵“互聯網+教育培訓”發展。支持有條件的社會組織整合校企資源,開發立體化、可選擇的產業技術課程和職業培訓包。發揮職業學校資源優勢,面向一線勞動者,廣泛開展以提升職業能力為重點的各類培訓(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
五、促進產教供需雙向對接
(十六)強化行業協調指導。行業主管部門負責,通過職能轉移、授權委托等方式,積極支持行業組織制定深化產教融合工作計劃,開展人才需求預測、校企合作對接、教育教學指導、職業技能鑒定等服務(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七)規范發展市場服務組織。鼓勵地方政府、行業企業、學校通過購買服務、合作設立等方式,積極培育市場導向、對接供需、精準服務、規范運作的產教融合服務組織(企業)。利用市場合作和產業分工,提供專業化服務,構建校企利益共同體,形成穩定互惠的合作機制,促進校企緊密聯結(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美化優化校園育人環境
(十八)加快建設美麗校園。加強院校后勤整改工作,支持院校多渠道籌集社會資本,切實提高后勤服務水平,改善師生學習生活條件。鼓勵支持企業和社會組織堅持公益性服務原則,依法依規參與后勤餐飲等社會化項目,將生態環保、綠色節能、自律擔當等理念融入校園建設和后勤服務全過程,培養學生樹立生態文明理念,養成良好行為習慣。持續夯實學校毒品預防教育陣地建設,確保學校毒品預防教育工作常態化開展,努力營造“校園無毒害,學生不吸毒”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九)加強校園周邊環境建設。支持學校引進企業,參與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校園文化、服務等配套設施建設,推進優秀產業文化進教育、企業文化進校園、職業文化進課堂,提升學生生活品質,改善校園周邊環境(責任單位:市教育局、人社局、發改委、住建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完善政策支持體系
(二十)落實財稅用地等政策。優化教育支出結構,完善職業學校生均經費保障機制。新增財政教育投入向職業教育傾斜,依法落實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職業教育的政策。擴大職業學校、高等學校辦學經費自主權。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把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作為推動深化產教融合的重要措施,依據有關規定對社會力量辦教育落實財稅政策。對企業投資或與政府合作建設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的建設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鼓勵企業自愿以出讓、租賃方式取得土地(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稅務局、發改委、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十一)強化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支持產教融合項目。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服務模式,開發適合產教融合項目特點的多元化融資品種,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務。鼓勵保險公司大力發展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和各類意外傷害保險(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人民銀行伊春市中心支行、銀保監分局、發改委、財政局、工信局)。
八、組織實施
(二十二)強化工作協調。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發改、教育、人社、財政、工信等部門密切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積極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協作,形成合力,推動工作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把產教融合工作作為重要工作來推動,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確保產教融合工作有序開展。
(二十三)營造良好環境。做好宣傳動員和輿論引導,引導形成學校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企業重視“投資于人”的普遍共識,積極營造全社會充分理解、積極支持、主動參與產教融合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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